| 孫睿蔆 0931732709 |
房地遺產欠稅 不能過戶 |
家人過世留下房屋、土地等財產,繼承人在辦理繼承登記前,除了處理遺產稅,別漏掉最後的地方稅「查欠」程序,以免影響後續程序。 台中市稅務局提醒,只要被繼承人生前還有房屋稅、地價稅,甚至使用牌照稅、娛樂稅等地方稅欠稅,都必須先繳清並完成查欠,才能辦理後續遺產分割或不動產繼承登記。 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14條規定,納稅人死亡並遺有財產時,其依法應繳納的稅捐,必須先繳清所有欠稅,之後才可以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。因此,民眾辦理土地、房屋繼承時,不能只確認遺產稅是否已經處理完畢。 稅務局提醒,繼承人辦理土地、房屋繼承登記前,除了須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,還須向地方稅務局辦理地方稅欠稅查詢,確認被繼承人是否還有地方稅尚未繳納。 其中,查欠範圍不只有準備繼承的房屋、土地所涉及的房屋稅及地價稅。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另有欠繳使用牌照稅、娛樂稅等其他地方稅,同樣必須先繳清,完成查欠程序後,才能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。若漏掉這一步,可能影響後續過戶作業。 此外,被繼承人生前名下若還有汽車、機車,繼承人也別只顧著處理房地產。稅務局指出,車輛同樣應向監理機關辦理相關車籍變更登記;若未辦妥相關程序,日後車輛仍行駛於公共道路遭查獲,可能就會面臨補徵稅款並處以罰鍰。 稅務局提醒民眾,家人過世後,在處理相關遺產時,務必留意相關程序,除了在國稅方面,須辦妥遺產稅申報外,也必須同步確認地方稅欠稅情況,以及車籍變更等,以免影響後續繼承登記,造成自身困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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